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,共有产权人是如何规定的?
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,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,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,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,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。那么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,共有产权人是如何规定的?
律师解答:
共有产权房是能够出租的。但是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,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,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。
共有产权人的规定:
1、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,应先办理认购手续,预付手续费100元(不购房时不予退还)。购房时,应协商一致,确定购房人。
2、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,应填写《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》。但是,公有住房的同住人放弃购买权的,其后不得主张他人己购公有住房共有。共有产权房能出租,但是大家需要做好相关的约定,特别是在租金方面,以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。
律师解析:
共有产权房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(房管局)官网上申购,具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:
(1)网上公告
区住建批准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。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。
(2)网上申请
登陆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申请,在线填写《家庭购房申请表》和《承诺书》。
(3)联网审核
市住建委同公安、地税、社保、民政、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,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,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的家庭,可取得申请编码。登陆区房管局官网查审核结果。
(4)确定摇号名单
房管局进行优先次序分组,确定摇号家庭名单,并在其官网公示。
(5)摇号配售
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,确定选房顺序,摇号结果在房管局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。
(6)顺序选房
提前5个工作日,在销售现场和房管局官网发布选房公告,明确选房时间、地点、批次安排等。
(7)购房确认
开发建设单位核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,符合条件的,将《家庭购房申请表》和《承诺书》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,报区住建委复核,复核通过的可签购房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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